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过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
一、需提供材料
1.学位证明书办理申请表(附件一)
2.近期浅蓝色的证件照1张(二寸)
3.与纸质照片相同的证件照电子版,要求浅蓝色背景,像素480*640以上,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40kb以下;照片要求JPG格式,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5.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2.研究生院出具学位证明书,并申请加盖学校钢印
3.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明书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西城校区教1-124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32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