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学校博士招生工作总体部署和实际情况,学校开展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补充批次报名工作,招生学科、导师具体信息参见《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附件。
一、招生方式与报名条件
本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报考条件详情参见《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二、学习方式与报考类别
2025年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同报考类别一致,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本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建筑学、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他学科报名系统是否开放会根据具体生源情况与招生录取情况有所调整)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风景园林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可招收非定向与定向就业博士生。
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入学时将档案转入北京建筑大学,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按照学校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就业去向;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须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均不转入北京建筑大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三、报名与考核
1. 报名安排: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日—5月14日,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报考费,并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材料提交: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所有材料扫描合成为1个PDF文件,文件名以“【博士报名材料】-报考学科-报考导师-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学位点指定邮箱,材料清单与《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相关内容一致。考生须在5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期以寄达时间为准,为确保材料安全,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3. 考核流程与《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考核程序安排一致,考核时间暂定为5月18日(具体安排以学科通知为准)。
四、特别说明
1. 我校每位博导每年招生名额有限,请务必在报名前与报考导师联系,经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2. 在2025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中,已报考某学科专业但科研基础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可再次报考该学科专业。
3. 各招生学院材料寄送地点与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 |
材料寄送地点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北京建筑大学教学4号楼212办公室 |
010-68322333 |
唐老师 |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北京建筑大学实验2号楼101办公室 |
010-68322520 |
赵老师 |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北京建筑大学实验2号楼206办公室 |
010-68322126 |
王老师 |
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 |
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15号北京建筑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508办公室 |
010-61209024 |
章老师 |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
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15号北京建筑大学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502办公室 |
010-61209335 |
闫老师 |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