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条例》(北建大研发〔2018〕2号),研究生院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生院协同科发院、人力资源处、财务处等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核。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共有47名校内教师(名单见附件1,不含自主审核试点学院)和144名校外人员(名单见附件2,不含自主审核试点学院)获得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公示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意见收集方式
1. 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拟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情况和问题。
2. 研究生院负责接待工作。
电子邮箱:wangmingwei@bucea.edu.cn
联系电话:68322342
联系人:王明玮
四、对反映意见的要求
1. 认为拟聘人选在此次申报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材料、谎报科(教)研成果、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其他问题的,可以反映意见;
2. 认为遴选和认定程序不公平、公正的,可以反映意见;
3. 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 反映问题中,涉及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要事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作调查。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
5. 以部门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进行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6. 接待单位和个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特此公示。
北京建筑大学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